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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点击次数:954 次  更新时间:2010-12-03

这在武汉市住房体制从实物分配、泛福利分配向货币化、市场化转型的过程中,一个以廉租房、经济房经济适用房和公积金制度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初见雏形。在这三大住房保障政策中,廉租住房制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是一种游离于市场机制之外的特殊性保障;经济适用房虽由政府提供、面向低收入家庭,但需求仍以购房者可支付能力、有偿出售为基础,可视为一种政府与市场混合的保障机制;而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覆盖全体城镇在职职工住房储蓄与融资机制,是一种普遍性的住房保障。

经济适用房的实施,主要是解决高价房与城市居民购房意愿、可支付能力弱的问题。但近几年随着房价一路飙升,我市经济适用房的价格也“水涨船高”,有的高于3000元/㎡,甚至直逼3500元/㎡。这就与当初政府解决中低收入者购房能力弱的初衷相违背。问题的关键是,我市限定开发经济适用房利润3%的政策并不科学,开发商可以把成本做大,在开发过程的30多项子项中,每一项多增加20-30元/㎡(并不显眼)其成本就增大600-900元/㎡,其利润远远大于3%,可以达到20%以上。

目前,我市廉租房存在覆盖面小、落实难、新建户型、面积标准偏高、缺少一个公开透明的资格审查机制和退出机制、资金来源单一、出资主体不明确的问题;经济适用房存在价格偏高的问题;住房公积金存在缺乏公平合理的配贷机制的问题。我们认为,政府应该对症下药,分别解决三种住房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改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201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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