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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读“鄂六条”

点击次数:896 次  更新时间:2014-10-22

9月15日,湖北省城乡建设厅发布文件《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鄂六条”,意在促进消费、去化库存,稳定湖北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现对“鄂六条”进行解读:

购房优惠:首套房贷款利率可打7折。

税收优惠:个人购买属于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房屋被征收而选择货币补偿重购房屋,成交价不超过货币补偿的,免征契税。

松绑贷款:个人房贷签订1个月内放贷;支持异地购房者在购房所在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提高贷款额度、放宽贷款期限;省内异地购房家庭,可使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

消减库存:房子建得多卖不动,以后减少供应;商品住房库存较大,库存消化超过24个月的市、县,要及时修订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调减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规模,引导住房合理消费,调结构,去库存。

调整结构:运营公租房,免征营业税、房产税;支持共有产权房,参照公租房住房政策给予税收减免和租金补贴;支持新建商品房中配建共有产权住房。

促进转型:建绿色建筑,奖励容积率;全省将支持企业建设“四节一环保”绿色建筑。即: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开发建设的项目,由各市、县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出台政策,给予容积率奖励。鼓励开发建设、购买全装修普通商品房,免征全装修部分对应产生的契税。

 

                                                                                          201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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