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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十条内容摘要

点击次数:825 次  更新时间:2010-04-18

4月14日至17日四天时间内,国家严厉遏制高房价的最新组合拳重锤落地,此次对首套、二套、三套住房等的紧贷及不贷政策,被业内视为“史上最严厉的调控措施”。其中被称为“新国十条”的内容摘要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

(二)建立考核问责机制。

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

(三)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第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

(四)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

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

国土资源部要指导督促各地及时制定并公布以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供地计划,并切实予以落实。

(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各地要尽快编制和公布住房建设规划,明确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数量和比例。

(七)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的工作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要尽快下达年度计划及中央补助资金。

(八)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

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专项整治和清理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并限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新购置土地。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九)加大交易秩序监管力度。

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十)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

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

政府接连重拳出手,掀起新一轮楼市调控风暴。中国房地产专家表示,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新政,涉及面更广、操作性更强、政策组合程度更高。尤其是差别化信贷手段和住房用地供应的面积等政策,都已是最大化的应用,此轮楼市调控政策力度之强为近几年所罕见。

2010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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